苏教信息〔2014〕7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现将《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
苏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
为促进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根据《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相关精神,特制定《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是江苏省基础教育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市义务教育改革项目学校和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其他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建设目标
“智慧校园”是“数字校园”的更高发展阶段,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产物。全市计划通过3年时间,实现适用范围的学校从“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的新跨越,并重点建设20-3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使先进信息技术成为学校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领域创新的重要手段,让学校系统中各要素的协作与互动更加集约高效、更加便捷智能,形成某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应用。
二、建设内容
“智慧校园”的建设内容包括融合的基础环境、创新的应用服务、共享的数字资源、卓越的信息能力等4个方面。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分阶段、有重点地整体推进。
(一)融合的基础环境
1.校园网升级改造。根据学校实际,利用无线网、物联网、IPV6等技术对校园网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教育城域网的互联互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支持视频点播,以及电视电话会议、数据、语音、图像等各类信息宽带的多媒体运用;采用智能化的装备管理对装备使用情况的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全面保障校园信息安全。
2.未来教室与数字实验(实训)室建设。根据学校特色,借助人机交互、传感感应、三维仿真、虚拟现实等技术,建设基于电子白板、电子双板的微格教室或未来教室,以及物理、生化、智能机器人、生命科学、科学探究、视听体验、动漫创作、创业实训等数字实验(实训)室或学习体验中心,构建个性化、多元化的智能学习环境,拓展学生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3.统一用户认证与门户服务系统建设。根据学校需要,以江苏省教育卡(教师卡)、苏州市教育E卡通或本地市民卡为依托,利用区域师生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统一用户认证与门户服务系统,提供单点登录服务,支持用户一次登录即可在有效期间内访问任何已授权的应用系统;提供综合信息门户服务,支持用户个性化设置各种信息资源和应用服务。
(二)创新的应用服务
1.智能化管理应用服务。依托国家、省、大市、县(市、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先进的物联网技术为基础,实现了校园进出人员身份管理、考勤管理、学校资产监控与数据泄密管理、办公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设备管理、教务管理和安防管理智能化。其中,重点提供数字行政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文件流转、知识共享、信息发布、公文审批等政务活动,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重点提供数字教务管理服务,支持学校高效开展排课、选课、评课、成绩采集等教务活动;重点提供电子档案袋管理服务,支持学生成长过程中各种信息的记录和存储;重点提供数字家校互通服务,支持家长与学校进行便捷的沟通交流。
2.智能化教学应用服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未来教室”、中国联通“班班通”等教学资源云平台,为教师编写教案、制作课件、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提供智能化服务。其中,重点提供电子备课和教研数字资源服务,支持教师开展网络协同备课,支持教师自主学习和协作研究;重点提供网络教学服务,支持教师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泛在学习、探究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等教育教学新模式;重点提供在线学习评估服务,支持教师对学生开展在线测评和评价管理;重点提供远程实时授课服务,支持师生开展同步课堂教学,支持校际教师间远程评课互动;重点提供教研网络社区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成长档案袋服务,支持教师在线互动、交流、资源分享、案例研讨等为教师个性化发展提供指导。
3.智能化自主学习服务。根据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在相关区域教育云平台上开通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通过网络将课堂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极大地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并帮助学生利用网络空间进行讨论、作业、考试、拓展等创新型开放学习,在不断的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以电子书包、手机等移动学习终端为载体,帮助学生灵活利用基于统一教育资源平台的移动学习系统,通过电子教材阅读、课堂笔记、课件下载和信息订阅、教学视频点播、作业下载和提交、辅导答疑、考勤信息和成绩查询、学习工具等功能,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个性化学习。
(三)共享的数字资源
1.建设模式。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智慧校园”建设的关键环节。学校在推进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积极采用由多机构、多用户协同参与编辑的“群建共享”模式,实现数字资源的可持续生产、传播和共享;要从“以教为主”转向“学教并重”,不仅开发素材、课件类资源,更要开发支持自主探究、协作交流和研究性学习的有关资源;要善于把学习者在使用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转换成生成性资源,对后续学习者的学习和课程资源的改进起到重要作用。
2.资源类别。“智慧校园”建设中的资源主要包括三类:(1)学生学习资源:供学生自主或协作学习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系统化的网络课程、数字图书、校本选修课程、个性化辅导的多媒体课件、针对学科专题的探究性主题资源等。(2)教师教学资源:供教师开展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教学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学课件、备课素材资源等。(3)教师专业发展与教研资源:面向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种培训资源和供教师开展教研的各种数字化资源,包括网络培训课程、专家报告、公开示范课等。
3.资源来源。学校应当本着开放、共享的原则,拓宽资源生产渠道,广纳各方优质教育资源。数字资源主要有四种来源:(1)校本资源:学校开发的自主版权资源,包括学校自主建设或与企业等单位合作研发的教学资源;(2)引进资源:学校以购买、合作等形式从外部引入的非开放性教学资源; (3)开放资源:基于非商业用途,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自由地参考、使用和修改的教育资源,如各种视频公开课、开放课件资源等;(4)国家、省、大市、县(市、区)公共教育资源:是指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导,组织建设的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如来自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省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资源。
1.学生能力。从学习态度与思想意识、学习方式与技能、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加强学生信息能力建设,努力让学生具有正确的信息意识,具有利用技术形成创新学习能力的意识,具有利用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意识;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能安全、合法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尊重知识产权,掌握网络基本礼仪,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并能影响他人学做合格的数字化公民。
2.教师能力。从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教学理念方法与技能、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加强教师信息能力建设,努力让教师能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和能力;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反思自己的专业发展过程,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1.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学校领导要具备良好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化决策与规划能力、信息化组织与管理能力和信息化评价能力,积极参加教育信息化的相关培训。
3.学校要组建具有专业性、针对性的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数据素养的教师队伍,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
4.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电教馆(教育信息中心)要积极参与本区域“智慧校园”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保障“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1.凡符合条件的在任教师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3.学校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各种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技术与信息化素养。
1.建立完备的“智慧校园”管理规章,包括校园网络管理、未来教室、数字实验室管理或学习体验中心、教育E卡通(教育卡)管理、教师培训管理、经费管理等。
2.制定鼓励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考核机制和激励政策,促进智慧教育教学的常规化。
3.鼓励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携手共建优质的、个性化的校本资源,建立学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
1.“智慧校园”建设经费应列为区域教育事业专项经费。
2.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包括必要的“智慧校园”运维经费,并形成制度化、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
3.硬件、软件(含资源)和运维(含培训)的经费投入要比例合理。要加大软件资源应用和运维培训方面的经费投入。
“智慧校园”建设应总体规划,整体设计,相互协调,避免出现“孤岛效应”。要充分依托全市智慧教育云服务,提升学校信息化能力;要加强与区域内其他学校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二)申报要求
“智慧校园”项目选题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教育特色,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项目学校申报实行“一校一案”,学校可以就智慧校园整体建设进行申报,也可以就某个突出的特色进行申报,每校限报1个项目方案。
各学校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是一把手校长。项目组成员应该包括特邀信息化专家、教育教学设计专家、技术开发以及美工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