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办〔2014〕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步伐,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黄冈市教育局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冈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6日
黄冈市教育局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步伐,市教育局现就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步骤
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现代化。
到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30%左右的教师开通个人网络学习空间。
到2017年,基本形成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广泛融合的教学体系,促进教育教学观念、方式的转变,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县市、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
到2020年,实现环境建设、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建设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教育信息化体系顶层设计
坚持“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用3到5年时间,初步建立“机制健全、设施完备、资源充足、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全市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2、深入推进“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与中国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合作,继续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个人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
3、加大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力度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的基本条件。
4、广泛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力度,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形成优质教育资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局面。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总结经验,形成一套有黄冈特色的优质教学资源,推出一批教学名师。
5、大力提升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水平
通过送教下乡,“网络支教”、“同步课堂”、“专递课堂”等形式,努力提升教学点教学资源应用水平,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6、提高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质量。强化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主阵地,提高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质量,确保信息技术课程按 国家规定开足开齐,加强学生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的监测和考核,尽快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中考范围。
7、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定点帮扶机制
依托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省数字校园示范校,建立城乡结对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定点帮扶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带动薄弱学校,尤其是教学点师生信息技术能力的整体提升。
8、建立稳定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撑队伍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机构和教育信息化工作队伍,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城区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应成立信息化中心,其负责人相当于处室主任,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信息技术人员(规模在12个班以上的学校按每增加12个班增配1人),新配备信息技术人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应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9、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
积极与省教育厅对接,加强职业教育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职业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仿真中心,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创新仿真实训资源应用模式。
10、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努力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科学化,促进政务、校务公开。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学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黄冈市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各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成立推进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创新推进,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确保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投入、多方筹措、均衡发展”的原则,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的投入。争取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公用经费中单列,保障运行维护工作需要。充分使用好国家“全面改薄”项目资金,优先考虑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在公用经费项目下设信息技术服务费科目,确保公用经费的10%用于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政企合作建设模式。
3、加强督办,确保实效
完善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价和专项督导制度,建立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体系,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纳入督导评估范围,不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专项督查、评估。